平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
编 报 说 明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是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独立核算,职责:维护城区环境卫生,搞好作业管理等工作。下设:清运车队1个,清洗车队1个,清扫、督查队1个,收费队1个,所长、书记办公室、办公室、财务室、采购、设施设备股、保管室各一个;2017年共有正式职工105人 (有编57人,无编17人,退休31人),长期临聘劳务派遣人员 483 人;单位共有清运、清扫、清洗等专业生产用车 39辆,板车及电动车等 194辆,清扫面积211万平方米,垃圾铁斗173只,密封斗130只,垃圾围83个,塑料垃圾桶1594只,自管公厕22座。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2040.17万元,其中:经费拔款1690.1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50万元。
预算总支出204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8.17万元(在编57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1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未预算),项目支出1812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1812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317万元(439人*3万元);
2、 从事露天作业的环卫工人7-9月高温补助25万元;
3、 垃圾车运行及设备购置费4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