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岳市应急函[2019]10号)文件要求,3月20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平江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深入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江东金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份动火作业审批单监护人未签字、动火完成后动火监护和作业后现场处理情况未填写、实际动火作业申请时间在审批时间之前等问题,动火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焊工安全操作规程与企业实际不相符等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按程序予以立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