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高新区、园艺示范中心:
根据省、市监管执法“三比三严”工作要求及《平江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方案(试行)》,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数据统计和各乡镇(园区)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考评,现将各乡镇(园区)5月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 考评总体情况
2019年5月,全县各乡镇(园区)共作出安全生产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182起,其中,对单位的处罚决定共91起,对个人的处罚决定91起;罚款金额共计31750元,其中200元以下罚款及警告处罚143起,200~400元罚款处罚6起,400~600元罚款处罚16起,600~800元罚款处罚14起,800~1000元罚款处罚3起。全县26个乡镇(园区)均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其中,一类型乡镇行政执法考评前三名分别为:城关镇、梅仙镇、三市镇;二类型乡镇行政执法考评前三名分别为:余坪镇、龙门镇、虹桥镇。
2019年1~5月,全县各乡镇(园区)共作出安全生产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488起,罚款总金额52000元。其中,对单位的处罚决定196起,对个人的处罚决定292起。一类型乡镇行政执法考评前三名为:城关镇、安定镇、加义镇。二类型乡镇行政执法考评前三名为:虹桥镇、龙门镇、余坪镇。
二、具体落实情况
(一)执法文书下达情况。2019年5月,全县各乡镇(园区)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65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74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2份、《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91份、《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91份。一类型乡镇下达执法文书前三位分别是城关镇、梅仙镇、长寿镇,执法文书数分别为60、47、34份;二类型乡镇下达执法文书前三位分别是余坪镇、龙门镇、木金乡,执法文书总数分别为22、18、16份。
(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情况。2019年5月份,全县各乡镇(园区)共作出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182起,其中,处警告处罚91起,处罚款处罚91起,罚款总金额31750元。
城关镇对单位处罚8起,罚款2000元,对个人处罚11起,罚款100元;梅仙镇对单位处罚8起,罚款800元,对个人处罚7起,罚款50元;三市镇对单位处罚9起,罚款7000元,对个人处罚3起,罚款150元。
余坪镇对单位处罚5起,罚款2550元,对个人处罚5起,罚款150元;龙门镇对单位处罚4起,罚款400元,对个人处罚4起;虹桥镇对单位处罚7起,罚款1000元。
(三)执法质量情况。5月份各乡镇(园区)执法质量比4月份有较大提升,但少数乡镇的行政执法还存在问题。一是执法主体和权限不符,伍市镇5月15日对平江县伍市液化气站进行了行政处罚,但液化气站属于城市燃气,由县城管局燃气办主管,对液化气站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规定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二是适用法律不当,三墩乡5月份对4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使用的法律条文均写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三是执法文书书写仍不规范,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后段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做好执法宣传。今年6月是第18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各乡镇(园区)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使企业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各乡镇(园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要严格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履行好法定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步骤、方式、顺序,认真对照进行执法。三要按照执法文书的要求和查明的事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对使用的法律依据要用全称,引用条文要具体到条款项。
附件:
1.2019年5月平江县乡镇(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核统计表(一类型乡镇及平江高新区、园艺中心)
2.2019年5月平江县乡镇(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核统计表(二类型乡镇)
3.2019年1-5月平江县乡镇(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核统计表(一类型乡镇及平江高新区、园艺中心)
4.2019年1-5月平江县乡镇(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核统计表(二类型乡镇)
5.2019年5月平江县乡镇(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抽查月考评情况表
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关于2019年5月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