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要求,湖南平江幕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5处和保护区外3处违规违建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基本情况如下:
一、问题编号
(一)保护区范围内5处
序号 |
所在功能区 |
经纬度 |
问题描述 |
问题 类型 |
建设单位 |
建设时间 |
1 |
实验区 |
113°49'35",28°59'12" |
太元天宫道 教场所 |
其他人工设施 |
社会人士 捐建 |
2010 |
2 |
实验区 |
113°49'19",28°59'19" |
云腾寺至一峰尖至望湖亭至老龙沟道路硬化 |
林区道路硬化 |
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17 |
3 |
实验区 |
113°50'11",28°59'34" |
沸沙池厕所 |
旅游设施 |
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17 |
4 |
实验区 |
113°48'55",28°58'18" |
未批改建 游客中心 |
旅游设施 |
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16 |
5 |
缓冲区 |
113°50'11",28°56'45" |
虹桥镇高桥村村民新建住房 |
民生设施 |
虹桥镇 高桥村 |
2016 |
(二)保护区范围外3处
序号 |
所在功能区 |
经纬度 |
问题描述 |
问题类型 |
建设单位 |
1 |
保护区外 |
113°50'16.596",28°56'23.455" |
经核实不在保护区内 |
居民住房 |
居民自建 |
2 |
保护区外 |
113°50'15.480",28°56'27.074" |
经核实不在保护区内 |
居民住房 |
居民自建 |
3 |
保护区外 |
113°47'52.955",28°54'52.974" |
经核实不在保护区内 |
居民住房 |
居民自建 |
二、整改措施
(一)保护区范围内5处整改措施
太元天宫道教场所问题整改措施:1、林业和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7465元,所造成地质灾害隐患已处险消除,成功进行了复绿;2、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3、已做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4、将扩建的太元天宫部分用房作为幕阜林场森林防火监测中心和管护用房。
云腾寺至一峰尖至望湖亭至老龙沟道路硬化问题整改措施:1、林业和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2、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3、与管理处签订了管护协议;3、已做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4、对道路两侧进行了塌方处险和生态复绿。
沸沙池厕所问题整改措施:1、补做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2、处理了相关责任人;3、对厕所周边已规范有序生态复绿。
未批改建游客中心问题整改措施:1、补做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2、将游客中心有序绿化;3、处理了责任人;4、将山上游客中心搬迁至山下南江镇连山小镇游客集散中心,山上游客中心改作为林场森林管护站。
虹桥镇高桥村村民新建住房问题整改措施:1976年三峡建设移民,平虹政【2016】82号批准面积138平方米。按照《湖南省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生环办【2019】10号)文件,该问题国土部门已批准可以销号。
三、保护区外3处违规违建情况说明
经纬度:113°50'16.596"E,28°56'23.455"N;113°50'15.480"E,28°56'27.074"N;113°47'52.955"E,28°54'52.974"N三个村民自建房问题,2018年调规后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外。三个村民自建房问题,村民都办理了相关建房手续,调规后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因此也无需整改。
特此公示。
湖南平江幕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