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金人矿业有限公司孚西矿区年开采5万吨萤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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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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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孚西矿区年开采5万吨萤石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石牛寨镇石牛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金人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石牛寨镇石牛村,项目总用地面积1421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开采范围内矿山已初步开采,表层土基本已剥离,设置一小型临时表土堆场。本矿山不设选矿厂,开采的矿石全部由汽车外运销售,不在矿区内暂存和选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不外排。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剥离表土、沉渣等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矿区复垦及绿化覆土;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废于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车辆运输粉尘及开采粉尘经车辆限速、加盖苫布、喷雾及洒水降尘。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