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6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管理股 2021-07-0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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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份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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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湖南省御蒸天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圆糕包子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平环批[2021]027号

2021/6/17

2

平江县交通运输规划中心平益高速公路加义连接线加宽(加义大道)工程

平环批[2021]028号

202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