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旺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新型石膏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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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旺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新型石膏砂浆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金凤凰厂房E4栋
建设单位:平江县旺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衡阳市蓝天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湖南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金凤凰厂房E4栋,总建筑面积1855m2。主要建设内容为石膏砂浆水剂生产区、石膏砂浆粉料生产区、成品区、原料区、办公区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汨罗江。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回收站综合利用;片碱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