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碧城农业综合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平江县丽江田园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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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丽江田园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加义镇丽江村
建设单位:湖南碧城农业综合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建设1栋2层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700㎡,1栋2层美丽乡村艺术馆,建筑面积600㎡,1栋2层团建娱乐基地体验中心,建筑面积1000㎡,4栋2层精品院落民宿,建筑面积1600㎡,改造5栋民俗街村民合作民宿,建筑面积1500㎡,现代农业示范基地100亩,美化建设2公里沿河风光带,以及新建改建车位220个,修缮道路2公里,景观绿化面积10万平方米等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处理后用于周边的菜地施肥。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建围墙、合理布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产生。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回收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所有危废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边施工边洒水,避免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等措施,降低产生的扬尘;物料堆场加覆盖防风。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