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四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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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四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的西侧,金溪路的东侧
建设单位:平江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的西侧,金溪路的东侧,项目占地面积32921m2,总建筑面积8019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栋6层标准化厂房、1栋12层办公楼、1栋12层人才公寓、门卫室、垃圾房等其他建筑,以及相关给排水、绿化、道路、电力、电讯等配套设施。主要有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雨水及污水管网。按报告表中要求规范处置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金窝污水处理厂。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集中居民区的施工场地设临时的隔声屏障,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夜间施工。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或资源化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固废设置专门存放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工程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所用混凝土全部外购后,经专用车辆运至施工现场使用。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全面推广使用电、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设餐饮油烟排放专用通道,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通道引至高空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