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管理股 2019-05-3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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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5月份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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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平江县伍市镇兴民廉租房配套基础设施(伍市至石桥公路兴民廉租房段)建设项目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20303号

2019/5/15

2

平江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G106京广线平江三合至长冲段公路改建工程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20320号

2019/5/21

3

湖南中浏建筑园林有限公司平江县昌江河梅仙镇钟家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20331号

2019/5/22

4

平江县三市镇卫生院平江县三市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20348号

2019/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