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管理股 2019-03-2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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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份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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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颐华大江投资有限公司平江县长郡颐华实验学校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20111号

2019/3/25

2

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伍市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一期)(2000t/d)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10127号

2019/3/20

3

平江县鑫亿石材加工厂年加工路沿石4000M3、火烧板800M3建设项目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20135号

2019/3/28

4

平江县富桥石材加工厂年加工建筑平板4000M3(其中火烧板600M3)、路沿石3000M3建设项目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20145号

2019/3/28

5

平江县山水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路沿石6000M3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doc

平环批字  [2019]20155号

2019/3/28

6

平江县大洲矿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灰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20166号

2019/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