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自来水公司青冲水厂建设工程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9-02-1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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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自来水公司平江县自来水公司青冲水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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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自来水公司青冲水厂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伍市镇青冲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自来水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拆除闲置反应池及滤池、新建取水头部、新建取水泵房、取水泵房改造、格栅配水池、折板絮凝池、平流沉淀清水池、气水反冲洗砂滤池、新建加药间、加药间改造、排泥水池、深度处理系统(炭滤池、后臭氧池、臭氧制作间、氧气塔)、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及辅助配套设施工程。扩建供水能力6万m3/d,扩建后水厂总规模达到8万m3/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产生的絮凝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废水,进入回用水池收集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综合利用。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活性炭交厂家回收利用;格栅渣、废过滤砂、预处理后的污泥(泥饼)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项目采用臭氧、加氯消毒工艺。加氯设备采用负压加注系统,设置泄漏报警装置、吸收装置、事故应急处理池、值班室等保护措施,通过强化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无氯气泄漏;臭氧制备车间采用臭氧发生器,臭氧池采用水射器投加方式进行臭氧消毒,臭氧尾气通过管道接入臭氧尾气消除装置,经催化分解后达标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