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份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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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平环批字[2018]10118号 |
20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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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环批字[2018]10127号 |
2018/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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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环批字[2018]20135号 |
2018/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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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江县娇娇嘴食品厂年产30吨黄豆制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环批字[2018]10147号 |
2018/4/20 |
5 |
平江县威派云母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安定分厂1800t/a云母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环批字[2018]20151号 |
2018/4/24 |
6 |
平江县民政局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环批字[2018]20163号 |
2018/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