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份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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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湖南铜掌柜艺术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件铜制工艺品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 | 平环批字[2018]10016号 | 2018/1/4 |
2 | 关于平江县青峰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万吨木质纤维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 | 平环批字[2018]20021号 | 2018/1/9 |
3 | 关于平江县岳平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平江大道(G106城区段)拓宽改造工程的审批意见 | 平环批字[2018]10038号 | 2018/1/15 |
4 | 关于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平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 | 平环批字[2018]10048号 | 2018/1/15 |
5 | 关于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平江县中山路(含甲山大道东延伸线)道路新建项目的审批意见 | 平环批字[2018]10059号 | 2018/1/16 |
6 | 关于平江县市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平江县天岳美食文化街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 | 平环批字[2018]10069号 | 2018/1/16 |
7 | 关于湖南旅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汽车拉力杆及平衡杆等汽车配件共二万套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 | 平环批字[2018]10076号 | 2018/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