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中山路(含甲山大道东延伸线)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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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中山路(含甲山大道东延伸线)道路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平江县三阳乡(天岳新区的西南部)
建设单位: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中山路(含甲山大道东延伸线)道路总长3006.07m;中山路南起长冲路,北至育才路,全长1800.747m,宽30m;甲山大道东延伸线(含平江大道改造段),西起平江大道,东至杨源大道,1506.68m(含平江大道改造段471.8m),宽40m;润民北路延伸线东起中山路,西接润民北路已接路段170.424m,宽18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箱涵、排水、照明、交通及绿化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和基础设施等工作。
二、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平江县污水处理厂;路面积水通过道路排水系统进入城市排水管网,保证排水系统通畅。
三、优化弃土场、取土场选址,尽量避免占用基础设施、农田等;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做好路基边坡、各取土场、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
四、工程不得设置沥青搅拌站和混凝土拌合站,所用沥青和混凝土全部外购,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使用;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做到及时清运或资源化处理。
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并设置挡板、清扫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安全;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
六、按环评文本中所列环境敏感点设置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红线50m内尽量避免新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物。并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
七、制定全线交通事故环境应急计划,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