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原三阳乡化学农药厂污染土壤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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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原三阳乡化学农药厂污染土壤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长冲路与G106交汇处
建设单位:平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原三阳乡化学农药厂污染土壤治理项目位于平江县城关镇长冲路与G106交汇北侧,主要针对原三阳乡化学农药厂厂区及周边污染土壤进行治理。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5339.78m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建设负压密闭钢结构大棚以及对场地内约4.4万m3污染土壤采取异位化学还原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项目初期雨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基坑废水等统一集中收集处理后经槽罐车运输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清运周边做农家肥。
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日常管理,采取封闭、遮挡、喷淋及加强车辆清洗,保持道路干净整洁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施工期土壤挖掘、粉碎、装卸、产生的粉尘及车辆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加强厂区管理,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相关标准限值。 负压处置大棚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施工区布局,合理挖掘机、筛分机和搅拌机等高产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晚22:00-次日凌晨6:00)禁止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处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土石方、废钢材和废防渗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或交由相关机构处理;废弃农药瓶及设备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度,落实环境监理制度,制定风险防范预案,保障各项工程内容实施到位,防止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