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0月份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管理股 2017-11-2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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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0月份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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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平江县海盟•山水豪庭小区(二期)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

平环批字[2017]20583号

2017/10/12

2

关于平江县兴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立方米路沿石、1万立方米火烧板项目的环评批复

平环批字[2017]20593号

2017/10/12

3

关于平江县威派云母绝缘材料有限公司高塅分厂6000t/a非煅烧云母纸、300t/a煅烧云母纸改扩建项目的环评批复

平环批字[2017]20601号

2017/10/19

4

关于平江县盛盈云母工业有限公司平江县盛盈云母工业有限公司年产5100吨云母绝缘材料改扩建项目的环评批复

平环批字[2017]20611号

2017/10/19

5

关于平江县南桥矿区黄金洞水库区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治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意见的函

平环评函[2017]10628号

2017/10/25

6

关于平江县南桥乡黄金洞水库上游区域(原南桥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意见的函

平环评函[2017]10638号

2017/10/25

7

关于平江县福寿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年加工0.3万吨矿泉水生产线项目的环评批复

平环批字[2017]10649号

2017/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