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点击表格中的链接,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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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平环批字[2016]10147号 | 湖南省沱龙峡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沱龙峡水上漂流建设项目 | 2016年5月12日 |
2 | 平环批字[2016]10157号 | 平江县向阳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食品包装袋550吨、膨化食品500吨建设项目 | 2016年5月12日 |
3 | 平环批字[2016]10169号 | 平江县琼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江县伍市镇金域华城小区建设项目 | 201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