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水之蓝(平江)清洁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洗衣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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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洗衣液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伍市工业园
建设单位:水之蓝(平江)清洁用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常德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水之蓝(平江)清洁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平江县伍市镇工业园湖南好食工贸有限公司内,公司于2014年7月租用湖南好食工贸有限公司空置厂房从事混配加工洗衣液。租用的厂房分隔为办公区、原材料库、混配车间、灌装车间、包材库及成品库。主要原辅材料为去离子水、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活性物AES和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以及烧碱、柠檬酸钠、食盐、香精等助剂。项目占地面积约2475m2,建洗涤混配液生产线一条,生产过程采用混配搅拌工艺,年生产洗衣液200吨,洗衣液主要应用于清洁领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清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项目厂区每天生产8小时,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设专门的废物暂存室,配备专门人员管理,对包装等废物及时收集,分类管理,定期送回收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