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组织,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代理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二、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是什么?
标准有两个,一是本省经济发展状况;二是根据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具体而言,我省公民经济困难标准,各地参照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符合下列条件,应当被认定为经济困难:
城镇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障金的人员;
农村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享受“五保户“或”特困户”救济待遇的人员;
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人员;
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企业的特困职工;
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人员;
接受政府其他救济、救助的人;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
人民法院决定给予司法救助的人员;
其他有材料证明确属经济困难的人员。
四、法律援助的范围
1. 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
2.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3.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5.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6.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7.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8. 因工伤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9. 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0.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1.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2.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五、法律援助的方式
1. 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
4.行政复议代理、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六、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和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