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在财政局设立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凭财政、民政两家共同签发的低保资金文件支付,实行银行打卡,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2019年7—12月,共发放城乡低保金4396.781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201.7784万元、农村低保3195.0030万元,另发放城市物价补贴537801元、农低物价补贴24259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