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平江县人民法院委托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8人,将通过派遣方式在平江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本次招聘辅警计划为8人(男性7人,女性1人)
2、职位分布:平江法院机关2人(1人为女性),长寿法庭1人,安定法庭1人,南江法庭1人,梅仙法庭1人,栗山法庭1人,瓮江法庭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警务、安保辅助性工作。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文身,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史。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知电脑操作和打字的基本知识,退伍军人、法庭辖区所在地人员优先。
4、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年龄18至40周岁(出生时间为1981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自动离职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有驾驶证的请携带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工作人员现场初审后,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8月10日至8月13日。
报名地点: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公司(县城西街老公安局院内),咨询电话13707409494(唐经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量身高、体重、测视力、核查学历等部分组成。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部分。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由金盾保安公司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平江县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参照招聘法院工作人员的政审条件进行。
(六)补录
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至满额。
四、工资待遇: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派遣到平江县人民法院从事警务、安保辅助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签订最低期限为一年。聘用期间发生违法犯罪或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的,一律辞退并依法依规处理。
试用期满合格被正式聘用的,每人每月约3300元(含五险)。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平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