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

来源:人社局 2015-01-06 00:00
| | | |

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组织实施选聘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范围

1、选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选聘范围: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顾全大局,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

2、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男性,大专学历,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熟悉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政策法规,掌握资源开发利用的动态、方向,有直接担任中层行政管理或企业高管五年以上经验;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组织和运作模式,具有一定的宏观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具有一定的产业资源开发、整合及营运管理能力,能独当一面处理矛盾和协调问题

3、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遵纪守法,个人从未与他人或单位发生过任何经济纠纷和问题;未因个人原因,导致过企业经验管理不善,发生过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4日—15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2天。

报名地点: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8楼811室)。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根据招选聘公告的相关要求,携带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份证、学历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个,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报名应聘人员现场填写《2014年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选聘副总经理报名表》,经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矿管办、国资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招聘考试

考试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两轮面试竞演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必须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

第一轮竞职演讲。

第二轮适岗测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政策法规、现代企业管理、融资及行政管理等相关知识。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三)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考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五、考核和公示

由相关专家组成考察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依据考试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来确定最终人选。考核结束后,将选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岗位职责和待遇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议。

2、按县政府和国资局确定的经营目标,协助总经理改革企业经营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现代企业管理。

3、协助总经理开展企业生产经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和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完成公司产权改革,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协调好矿山与地方关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创优公司生产经营外部环境。

5、协助总经理加强企业职工队伍建设,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遵守财经劳动工资制度,依法缴纳税费,合法经营。

6、接受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待遇

基本年薪为6万元,根据考核情况绩效年薪为0—12万元。试用期为6个月,只享受基本年薪。

七、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李镇江同志任组长,柴晓阳、繆平、何汨池、邹平、胡雄文、方卷军、黄彭春、邓曼辉、徐愿甫、杨湘林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湘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招聘纪律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选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选聘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咨询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    0730—6226083(平江县纪委)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