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三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单位(盖章):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违法所在地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1 |
罗梅开 |
非法行医 |
石牛寨镇 大坪村大坪街上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106 |
2 |
李立新 |
非法行医 |
虹桥镇向阳村 胡筠路233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76 |
3 |
李德兰 |
超范围 |
虹桥镇 金桥街4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 |
平卫医罚字【2017】-3F-064 |
4 |
邓栋良 |
非法行医 |
虹桥镇 九龙新村234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72 |
5 |
李松柏 |
非法行医 |
虹桥镇 民建村197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82 |
6 |
魏刚强 |
非法行医 |
虹桥镇 正东村自家中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62 |
7 |
邓拥军 |
非法行医 |
虹桥镇 仁义村156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78 |
8 |
李高德 |
非法行医 |
虹桥镇 桃霞村128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84 |
9 |
陈响荣 |
非法行医 |
虹桥镇向阳村 胡筠路230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66 |
10 |
李事文 |
非法行医 |
虹桥镇仁义村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68 |
11 |
李雄军 |
非法行医 |
虹桥镇凤麓村 |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80 |
12 |
邓新明 |
非法行医 |
大坪姜源村98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108 |
13 |
平江 湘东医院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赖俊妃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凌富丽未变更执业注册地点在平江湘东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
平江县 长寿镇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和《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15 |
14 |
平江 经纬医院 |
平江余坪经纬医院护士站未设置专门医疗污水排放管道.消毒池,所产生的医疗污水未经严格消毒处理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到化粪池下水道 |
平江县 余坪乡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19 |
15 |
平江 同康医院 |
平江县工业园区同康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万其平.王送保.赵洁.何颖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平江县 伍市工业园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17 |
16 |
平江新城医院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唐稳玲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陈名新.熊伟.刘秋和.于龙.王平未变更执业地点在平江县新城医院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平江县 城关镇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和《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12 |
19 |
平江中梓 康复医院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袁林.吴叮咛.钟芳丽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平江县 长寿镇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14 |
20 |
平江光明 眼科医院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何津津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平江县 城关镇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13 |
21 |
平江迷度产后修复美容养生会所 |
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
平江县新城区福星香缇轩铺面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计公罚字{2017}002号 |
22 |
平江县埃芮依丝美睫艺术空间会所 |
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
平江县新城区金门弟时代广场A栋8楼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计公罚字{2017}003号 |
23 |
平江县姐妹花母婴服务中心 |
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
平江县新城区印象城2栋A114铺面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计公罚字{2017}0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