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单位(盖章):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违法所在地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1 |
平江三市 康林医院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平江县 三市镇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02 |
2 |
平江三市 爽口医院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平江县 三市镇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03 |
3 |
平江 济众医院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平江县 安定镇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04 |
4 |
平江 杨梓山医院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平江县 城关镇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05 |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单位(盖章):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违法所在地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5 |
平江南江 群康医院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平江县 南江镇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06 |
6 |
平江爱康 康复医院 |
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刘振湘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单独从事临床诊疗活动 |
平江县 城关镇 |
1、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08 |
7 |
平江 梓柏医院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平江县 城关镇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09 |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单位(盖章):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违法所在地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8 |
平江县城关爱心医院 |
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超出核准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牙科,碎石科活动 |
平江县 城关镇 |
1,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 2,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10 |
9 |
平江 金林医院 |
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张昌泉未变更执业地点单独从事临床诊疗活动 |
平江县 城关镇 |
1、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 2、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处罚 |
平卫计医罚字{2017}-3011 |
10 |
叶雪香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牙科诊疗执业活动 |
安定镇 边上村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24 |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单位(盖章):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违法所在地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11 |
唐勇成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牙科诊疗执业活动 |
安定镇七中路口唐卧铺面中 |
违反《医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28 |
12 |
李伟根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牙科诊疗执业活动 |
安定镇官塘大道30号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30 |
13 |
喻争光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内科 诊疗执业活动 |
安定镇大青村83号自家中 |
违反《医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平卫医罚字【2017】-3F-050 |
14 |
陈 韬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牙科诊疗执业活动 |
城关镇开发区烟草局铺面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处罚 |
平卫医罚字 【2017】-3F-059 |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单位(盖章):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违法所在地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15 |
李新生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牙科诊疗执业活动 |
城关镇城东村城门口东巷23号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处罚 |
平卫医罚字【2017】-3F-015 |
16 |
罗海文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牙科诊疗执业活动 |
向家镇向家村84号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处罚 |
平卫医罚字 【2017】-3F-065 |
17 |
清水中学 |
未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对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未消毒处理且水质经疾控中心检测不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
平江县三阳乡清水中学 |
该校违反了《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
平卫公罚字 【2017】-001 |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单位(盖章):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违法所在地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18 |
平江 第五中学 |
未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对未配备消毒设备且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未消毒处理直接供学校师生饮用 |
平江县伍市镇第五中学 |
该校违反了《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
平卫公罚字 【2017】-002 |
19 |
平江县 向家中学 |
未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对未配备消毒设备且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未消毒处理直接供学校师生饮用 |
平江县向家镇 |
该校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
平卫公罚字 【2017】-003 |
20 |
平江职业 技术学校 |
未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二次供水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 |
平江县城关镇 |
该校的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
平卫公罚字 【2017】-004 |
21 |
平江县 城关水厂 |
平江县自来水公司城关水厂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取得卫计行政部门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擅自于2016年9月对城关水厂进行新改扩建 |
平江县城关镇平江县城关镇铁炉巷151号 |
该水厂的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六条(二)项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平江县自来水公司城关水厂行政处罚 |
平卫公罚字 【2017】-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