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9年度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07-16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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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岳阳市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31元),按照“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要求,2019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计缴月工资基数最高为14793元,以此调整2019年度缴存标准:即不高于3550元(单位和职工最高月缴存额分别为1775元),原则上不低于458元(单位和职工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229元)。缴存比例不高于12%,不低于5%。另根据《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文件精神,缴存困难企业可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标准和比例,但最低缴存标准不得低于276元(单位和职工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138元)。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