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网挂字(2016)10号
经平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平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平国网挂字(2016)10号 |
宗地座落 |
梅仙镇梅仙大道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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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m2) |
15641(合23.5亩) |
规划用途 |
商业兼居住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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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保证金 (万元) |
1000 |
起始价(万元) |
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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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规
划
指
标 |
一、配套公共建筑或设施: 垃圾房与公厕2个,建筑面积25m2,单独设置。 社区管理用房1个,200 m2 物业用房1个,80 m2 二、用地规划要求 1、用地面积15641m2,建筑面积不大于7038 m2(详见红线图),容积率不大于2.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大于39102m2,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高度≤54m。 2、建筑四向退用地红线均不少于5米;其他退界需符合要求。 3、机动车停车位:居住建筑停车位不小于0.8车位/户,商业建筑停车位不少于0.7车位/100平方米。 4、本项目涉及消防、人防、防震、环保、安全生产、文物保护、国家安全、供电、供水、排水、交通、燃气、环卫等专业设计需符合各行业规范,设计方案报审时应附有关各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7、场地正负零标高不低于梅仙镇相邻主要道路的高程。 8、本设计条件未作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省、市现行的政策、规范或标准执行。 9、未尽事宜详见平规要函[2016]45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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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的网上报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含子公司及相关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
(一)欠缴平江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二)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开发建设的。对竞买申请人有其他要求的,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采取有底价网上挂牌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平江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平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具体要求见《平江县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有意竞买者可登陆平江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com)查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有关时间:
宗地编号 |
报价起始时间 |
报价截止时间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40 |
2016年7月27日8时 |
2016年8月5日16时 |
2016年8月3日16时 |
六、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陆平江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有意参与本宗地的竞买申请人须自行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数字证书。
联系电话:0730-6263303 15377406678(苏)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0730-6282796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