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1-13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
精准扶贫
>
政策文件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漏报人员补报等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函〔2015〕78号)
来源:教体局
2015-11-09 00:00
|
|
|
|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漏报人员补报
等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函〔2015〕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