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组字〔2025〕4号 C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
答 复
邓紫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村干部社保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就提高村部待遇提出:将所有在职村干部纳入社保体系。这些建议充分体现了你们对基层工作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关心。县委组织部对你们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结合相关政策和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就有关情況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村干部队伍建设,近年来出台了系列举措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目前我县所有在职村(社区)干部已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畴,其中党组织书记、村(居)主任按3000元/年档进保、其他村干部自主选择2500或3000元/年档次进保,县乡财政分别按40%、30%的比例补助。下阶段,我们计划调整村干部参保方案,按最低3000元/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进保,村干部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县乡补助比例不变。同时,我们也积极探索建立提高离职村干部补助待遇正常激励增长机制,县委县政府多次下发关于提高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的专题文件,离职村主职干部从超初的360元/年提高至目前的最低2640元/年、最高4560元/年的标准,并鼓励乡镇(街道)统筹经费,为在职村干部购买医疗和意外保险,以求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障体系。
但关于建议中提到关于解决所有在职村干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还存在着年龄和政策上的相关障碍。请代表们理解支持,并根据有关政策在相关村干部层面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今后,县委组织部将按照村干部待遇保障的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況,努力提升村干部相关待遇保障水平。
感谢你们的宝贵意见,感谢你们对村(社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
2025年9月1日
承办负责人:李普林
联系电话:0730-622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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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编 号 |
111 |
承办 单位 |
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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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 姓 名 |
邓紫烟 |
工作 单位 |
平江县虹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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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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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予以解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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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评估 |
很满意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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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或委员对办理 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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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各承办单位必须当面征求代表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请代表或委员收到答复件和意见表后,填写好办理情况、答复评估、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等栏目,签名后将意见表交承办单位。办结后,承办单位将答复件附此表一式二份,一份送县政府办建议提案办、一份送县人大联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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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