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 2024-05-3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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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医保字【2024】12号A类  同意公开

  汪如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老年科医疗费用报销金额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贵院老年科的住院次均费用的建议

  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是指全年所有住院病人在该院住院发生费用的平均数,这个指标不仅反映医院的运营成本和效率,还与医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密切相关,通过控制次均费用,能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同时减轻老百姓的自负。我县医疗机构协议次均费用,是根据医疗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得分挂钩后的近三年平均次均和2023年度协议次均奖罚情况挂钩的次均数额各占50%拟定后,提交医保局相关业务股室进行讨论,再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贵院老年科的2023年的协议次均费用为2800元,实际次均费用为2464.81元,并没超过我局协议次均。2024年我县也对所有定点医院取消了参保患者住院次均费用的具体限制。

  二、关于“安宁疗护”病房患者住院费用报销采取包干制的建议

  2023年12月市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宁疗护住院医疗费用包干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目前还在完善安宁疗护相关方案,我县将会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启动“安宁疗护”住院医疗费用包干结算试点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做到更加便民惠民,全力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也请您随时关注,多提宝贵意见,指导我们工作。

  平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承办负责人:钟伟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喻漂  1897408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