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10-15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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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字〔2021〕03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杨辉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农田小型水利排灌设施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而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粮食产能的重要基础,肯定会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有广阔的发展潜力。2019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从体制机制、资金投入、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全方位的部署,为下阶段农田建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意见》明确,到2022年,全国要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确保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

在历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福寿山镇2016年共建设4225亩,投资488万元(其中到湾村61.9万元、塔坳村101.4万元、古源村3704万元、山塘村84.7万元、高家村143万元、吉星村39万元、大和村20.6万元);2017年建设面积3125亩,投资1133.1万元(其中白寺村110亩、60.26万元;宝石村350亩、100.3万元;北山村891亩、310.38万元;大和村965亩、336.28万元;洞下村130亩、36.23万元;蒋山村159亩、66.29万元;百福村106亩、40.63万元;尚山村114亩、59.83万元;思和村170亩、95.05万元;尧丰村130亩、27.85万元);2018年投资26.77万元,在双义村建设面积149亩。

2021年,又安排在蒋山村、尧丰村、芦溪村、洞下村投资38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当然,仅仅依靠中央省市投资显然是不够的。各地政府与群众要结合自身生产需要,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为明确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责任,2020年12月15日,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平江县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和后期管护办法》(平政办函【2020】95号)的通知。明确指出: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对后期管护负总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后期管护指导和考核。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为后期管护的直接责任主体,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承担行政区域内农田后期监管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后期管护责任的落实。……对于承担跨区域灌溉任务的农田水利设施和其他田间工程应由区域所在地的管护责任主体(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管护实施主体。”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关心与支持。

2021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向立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叶坚  0730-628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