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教字〔2021〕11号 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袁兰英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学生作业、校外培训机构和课后服务的管理,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健全机制,强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整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湖南省教育厅等四厅局《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教育部、省、市等《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一是出台刚性文件。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平江县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平政办函〔2020〕100号),同时以附件形式印发《平江县在职教师违反禁止有偿补课规定的处理办法》和《平江县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处理办法》。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为集中整治期。二是开展联合执法。2020年下学期,县教育局组织安保、督导、汉昌学区等多个部门单位,在周末和晚辅时间,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多轮次执法督查,下发整改通知16份、停办通知8份。3月6日,又对15家存在问题的重点单位进行了回头看,13家已经整改到位,2家已经停办。三是健全管理机制。落实了准入审批、办学备案、年检审核、公示公开四项制度,出台了《平江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设置标准》、《平江县民办培训学校年检办法》、《平江县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和广告备案暂行办法》。明确整治期间停止文化类培训机构审批,对10家新申办的培训机构逐一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批。4月7日到21日,对全县224个民办培训学校进行2020年度办学情况检查评估,评定优秀单位99个、合格单位83个、基本合格单位12个、不合格单位4个,未接受年检单位6个,注销办学许可10个。
二、建立规范,强化对学生作业负担监管督查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县教育局重新制定了《平江县义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和《平江县普通高中教学工作常规》,对作业设计和批改都有明确规定。今年3月,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其中第三大点就是”严格作业管理,减轻课业负担”,共有7条具体规定,要求学校建立由教导处监管、年级组统筹、各学科协调、控制学生作业总量的作业管理机制;教师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利用微信群、QQ群管理家长督促学生作业完成状态;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及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英语外不得留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时间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2小时,高中不超过3小时。
从去年下学期开始,县教育局建立了中小学校(幼儿园)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督评机制,将教育教学常规纳入精细化管理督评的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督评单位随机确定、督评人员随机安排)的方式,每学期至少组织两轮精细化管理现场督评。今年三月份,将作息时间、作业管理、手机管理作为重点,对全县117所中小学校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各学校均按要求建立了作业负担监管制度,学生课外作业量得到有效控制。
三、弹性离校,城区学校全面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为了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困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县城区学校全面实行弹性离校、根据家长自愿选择提供校内课后服务。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成建制教学或“补课”。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执行省市收费文件规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冬季不晚于5:30,夏季不晚于6:00。各学校课后服务坚持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的宗旨,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等。学校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提前向家长告知课后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学校建立严格的课后服务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天安排学校管理人员进行值班查堂。各学校将课后服务方案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备案。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7日
承办负责人:邓精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娓先 1387400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