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字〔2021〕80号 A类 同意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
关于对平江县十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07号提案的答复
汉昌街道政协联络办: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力推进我县小学教学课后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9〕4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2号)等文件,为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管”的难题,我县教育局于2020年1月16日下发了《平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教发〔2020〕4号),城区所有中小学已正式启动了校内课后服务。 按照县发改局的批复,按4元/课时收取服务费,收取的费用统一上解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由县财政局下拨到学区、学校。县财政局依照各学校提供的资金使用方案,对学校所报支出计划进行审核,合理使用。
平江是教育大县,现有公办学校416所,学生17万余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县财政将不遗余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协同县级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专项资金,进一步推动平江教育发展,努力将平江打造成“教育强县”。
感谢你们对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3日
承办负责人:朱曙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徐整新 0730-628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