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字〔2020〕28号 A类 依申请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余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防范风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防范化解镇村债务风险所做的工作
您对我县镇村债务形成的原因及影响分析很中肯,所提意见和建议很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防范化解镇村债务风险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关口,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安排:
一是全面清理核底数。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镇村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和贫困村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局和各乡镇,分层次、分类别开展镇村债务清理核实。在乡镇自查的基础上,2019年,我县对乡镇政府性债务开展了全口径清理甄别;2019-2020年,采取第三方检查、财政复核、驻村工作队自查等方式,对全县贫困村提前实施项目缺口资金情况进行了三轮清理甄别。通过多方核查,基本摸清了全县镇村债务的详细底子。
二是置换债务减压力。2014-2015年,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政策,将各乡镇欠个人、欠银信部门的2.06亿元历史债务(其中,梅仙镇971.49万元)置换为欠财政债券资金,由此拉长了债务偿还期限,个人借款年利率由1%-1.%降为0.45%左右,降低了乡镇债务成本。
三是多措并举减存量。2017-2018年,先后出台《平江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平江县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压缩政府投资规模31.35亿元,并通过加大土地出让、“增减挂”项目力度、提取偿债准备金、紧缩机构人员开支等措施,拓宽了偿债资金来源。2019年,各乡镇共偿还财政“两项资金”(债券置换资金和出借资金)8974万元、城建投镇带村等贷款本息7957万元(其中,梅仙镇偿还公墓山借款1000万、财政“两项资金67万元)。围绕高质量脱贫,今年出台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资金分担比例、方法途径、把关要求、奖励措施等,上半年已兑现贫困村提前实施项目资金。
四是健全制度促规范。下发《关于严格把关审批乡镇、村级项目实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镇村项目管理的通知》,严禁镇村以任何方式举债融资,规定凡是负有债务的村一律不得新上基础设施项目,凡资金拼盘不足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已经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准随意变更;建立镇村债务动态管理制度,要求每个季度将债务台账报送县财政局,加强风险预警,杜绝违规举债;提出“村级投资规模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报乡镇审批管理”等“十个一律”规定,开展督查考核,严格追责问责,推动镇村债务管理“入笼”。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镇村债务成因复杂,且由于“增减挂”政策窗口期已过、土地市场不太景气等原因,偿债资金来源渠道变窄,存量债务化解有压力。下一阶段,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着力:
(一)严格依法控增量。严格执行《预算法》,所有政府融资举债只能通过省政府代发债券方式进行,做到法律之外无举债。严格执行村级项目建设申报制、责任追究制,杜绝随意上项目搞建设,坚决遏制债务增量。
(二)统筹财力减存量。完善偿债备用金制度,继续按一定比例集中各乡镇土地出让金、资产处置收益等非税收入,对应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加大争政策、争资金力度,统筹乡村振兴与存量债务化解,着力压减镇村债务规模。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生产性支出,避免运转负债。指导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增强“造血”功能,壮大自身财力,拓宽偿债资金来源。
(三)动态管理防风险。加强对镇村债务的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继续执行镇村债务台账每个季度向县财政局报告制度,加大实地监督检查、违法举债问责力度,提升镇村债务管理水平,确保新增债务严格控制到位、存量债务逐步化解到位。
我们相信,随着县乡村风险防控意识的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我县镇村债务问题将会得到妥善解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承办负责人:吴成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湘平0730-6281733
平江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