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字〔2020〕4号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朱哙凡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投入和引导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于2013年启动殡葬改革,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印发<平江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平江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全县实施惠民殡葬和“三沿六区”禁止乱埋乱葬,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葬执法力度。近三年,全县火化人数达5000人,惠民殡葬财政投入近600万元,发放生态安葬补贴资金55.2万元;投入5000余万元修建了殡仪馆综合办公楼、生态停车场,新建悼念厅、火化车间,扩建食堂,升级环保火化设备;开展殡葬执法116次,阻止乱埋乱葬473次,拆除活人墓、豪华墓1203座,县城违规治丧基本杜绝,“三沿六区”乱埋乱葬得到有效遏制,进馆治丧、火化率大大提高。殡葬改革实施以来,全县文明丧葬新风逐步形成,并获得了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县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局加强引导和支持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全县建设集镇和村级公墓性公墓50多处,各级财政支持达1000万元。公益性墓地建设坚持节地生态的原则,公墓内要求提供树葬、草坪葬、花葬、撒散、深埋、格位葬等安葬方式。节地生态安葬率要求达到10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殡葬的宣传、管理,执法力度,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殡仪服务意识,适时推进新一轮的殡葬改革工作,为全县的文明丧葬观念形成,文明县城创建作出民政应有的贡献。
感谢你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民政局
2020年7月31日
承办负责人:洪 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倘生 0730-6286204
平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