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04-2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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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字〔2020〕05号  C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何连桂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抽水蓄能项目移民剩余土地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平江县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重大能源建设项目,是利国利民的战略性重大项目,更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整个工程分为四个部分,移民安置工程是其中之一,包括生产安置和搬迁安置。省市县对此有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项目所在地的土地、水等一切资源由政府依法依规统一规划、开发和建设,未征收的林地、耕地和水田涉及林业、农业和移民等职能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全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必定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待项目建设竣工投产后,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农业项目资金,因地制宜地引导和支持贵村利用闲置土地进行农业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开发。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2020年9月28日

 

 

承办责任人:谭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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