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8号提案答复

来源:县财政局 2019-07-0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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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财字〔2019〕4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8号提案答复

黄连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公安辅警待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县财政增加辅警经费预算,适当提高辅警工资,建议人平提高1.2至1.5万元/年,每年增加预算500至600万元”的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

我县辅警人员编制严格按机关事业单位“三性”岗位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及编办核定的编制执行,2017年以来,县编办核定全县财政拨款辅警人员共565人,其中:公安355人,交警155人,森林公安22人,专职消防33人。县财政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安排辅警人员工资及“五险”。今年,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平安乡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加强了“一村一辅警”建设,共配备了驻村辅警526人,享受村级主职待遇并给予适当岗位补助。

现阶段我县辅警人员工作岗位特殊、工资待遇低,与正式公安民警待遇差别大,已经影响了辅警队伍的稳定。目前,中央、省、市尚未出台辅警人员工资待遇、职务晋升、辅警转正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只能按照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性”岗位劳务派遣用工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执行。对于辅警人员的经费保障,一方面,我们会全力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待县级财力有所好转后逐年提高补助标准。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19年7月1日

承办负责人:胡雄文

承办及联系电话:王发兴 0730-628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