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人社局 2019-09-0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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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人社字〔2019〕1号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李亮霞、李洵委员:

您提出的《关爱农民工,积极治理欠薪问题的提案》,现回复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66号)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出台了《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4号),文件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为建设工程总造价的5%,而湖南省规定的缴存比例为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事实上,我县为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区别对待欠薪高发企业与诚信企业,一直以2%、3%、5%的的差异化缴存比例执行,


全县80%以上的工程项目都是以2%的比例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少部分经常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企业才以3%的比例缴存,基本上没有按5%的比例缴存执行过。

2、自取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前置条件以后,农民工工资保证收缴由县住建局提供报建项目名单,再根据提供的名单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17年度县住建局共提供建筑领域报建项目名单55个,所以2017年度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55个,按照您提案中提出的全县有91个建设项目,剩余36个项目住建局未提供名单给我们,或者有些建设项目先建后报,造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不到位。另外,水利、国土、交通行业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工作正在逐步推进,县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平江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根治农民工欠薪2019实施方案>文件》规定,2019年年底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覆盖。

3、因政府无应急周转资金,对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的案件,劳动监察部门也只能认定中标主体单位来先行垫付。您提案中的平江县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薪陈案中,由人社局担保,湖南省汉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一事,平江县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单位是湖南省汉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需由湖南省汉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先行支付,在处理平江县丽富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薪时,该公司先行垫付的41万元在2019年春节前已由丽富清算小组偿还。另外攀泰公司欠薪由常胜公司垫付一事,该案在办理时,经县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常胜公司、人社局一起处理,县政府决定先由常胜公司垫付攀泰公司所拖欠工资,再由县人民法院执行后偿还常胜公司,现攀泰公司厂房已由县人民法院拍卖,由县人民法院偿还了常胜公司先行垫付的工资。

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全县重点工作,也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人社局一直积极贯彻各级政府和上级文件精神,探讨治理欠薪新模式,确保农民工欠薪问题得到有效根治。

1、强化组织领导,加快制度建设。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平江县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平江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根治农民工欠薪2019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建立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体交流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开展治欠保支工作形势研判。二是加快制度建设。落实定期督查和包案包办制度。出台定期督查办法,在重大节假日前联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排查欠薪隐患,特别是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生欠薪的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排查出来的欠薪案件进行包案包办,加快推进治理欠薪工作。建立欠薪案件快裁快审、挂牌督办等制度。对于涉案10人以上或人均涉案金额万元以上的案件,将其列入劳动监察办案重点,在最短时间内为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坚决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社会失信主体“黑名单”。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出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在交通运输、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继续推进。建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实现建设领域的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定《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等,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保证金缴纳范围从建筑领域扩展到交通、国土、水利等工程领域,实施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

2、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监察执法。一是加大日常宣传力度。深入到企业和工地进行劳动法律知识宣传,在项目工地张贴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引导农民工合法维权。依托各种法治宣传活动大量发放《农民工维权告示》和《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资料,今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同时,将劳动监察大队办理的欠薪典型案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新闻渠道进行宣传和报道,引导企业主动守法,依法用工。二是强化监察执法。加强日常巡视监察,发挥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优势,积极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执法活动、夏季高温检查、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活动,督促企业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并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农民工实名制覆盖率达90%,实现工资按月及时支付。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畅通窗口、门口网站、投诉举报电话等欠薪投诉举报渠道,采取节假日无休息轮值制度,保持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

承办负责人:余献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喻八如;1897306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