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77号提案的答复
刘亚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提案》已收悉。
对于您所提提案,正中要害,我会领导高度重视,责令相关股室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在政策范围内寻找可行的解决方法,针对您所提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残疾对象鉴定不准的问题,由于上级政策、鉴定设施、鉴定仪器、办证后康复等问题,导致一些对象识别存在一定出入。针对此问题,首先,县残联已于2017年将残疾人证鉴定移交专业机构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通过高科技仪器、专业的鉴定团队对办证残疾人进行精准的鉴定,并提供文本依据,鉴定后由县残联审核发证;其次,近几年来通过每年的动态更新工作由乡镇摸底,设立群众举报,下乡调查等方式对疑似不符合要求的证件进行重新鉴定,查实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证件进行注销或者降级;再次,2019年是第二代证的有效期限到期之年,全国将启用更换第三代残疾人证,将会对所有对象进行重新鉴定、识别。
二是关于补贴无差别的问题,“两项补贴”是国家的一项惠农惠残政策,县残联从2012年开始对贫困残疾人进行生活补贴,2015年开始对重度残疾人进行护理补贴,2016年整体移交民政,统称为“两项补贴”。按照省级文件要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办证残疾人享受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可适当扩大范围,我县考虑到重度残疾人大多生活贫困,将生活补贴扩大至所有重度残疾人及低保户残疾人。先后两次提标,由原来两项补贴单项50元/月提高至现在60元/月。
三是对精神智力残疾人加大补贴力度的问题。2018年精神、智力残疾人基本纳入了低保范围,也就是说除了重度残疾人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基本可以享受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针对精神、智力残疾人供养的问题,县残联提出了建设残疾人托养中心的方案,近几年都在各地调研,已向政府出具了报告,拟建平江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对就业年龄阶段的精神、智力以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以减轻精神、智力残疾人家庭的压力,此项目还需刘委员的支持。
感谢你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一如继住对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给予关心关爱。
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0月21日
承办负责人:陈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韬 15074004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