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文旅广体局 2019-07-16 10:28
| | | |

平文旅广体字[2019] 4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李觉民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我县部分旅游景区免费向全国公安民警开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国家对景区旅游门票的优惠政策如下:

1、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及学生等应适当优惠,对残疾人、儿童等实行免票。

2、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

3、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

4、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5、青少年购票入园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办理购票入园手续,享受门票优惠价格。

目前我县旅游景区均已按照有关政策进行优惠,部分景区也适当放宽优惠范围。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对我县部分景区免费向全国公安民警开放的建议,我局由黄胖明副局长带队,分别与各景区负责人进行沟通建议,景区表示:对公安民警对景区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肯定,平江景区大部分处于起步阶段,盈利能力不足,满足免费向全国民警开放条件尚不成熟,但随着景区发展和成熟,会将本提案作为门票政策重点考虑。

特此回复。

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7月16日

承办负责人:黄胖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振兴  1882187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