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5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城管局 2019-05-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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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字〔2019〕1号     C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52号提案的答复

朱侃侃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我县共享单车实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共享单车的发展,符合城市管理理念。对创造“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很好的作用;对加快城市发展、市民绿色出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针对此提案事项,我局高度重视,派专人与本省已设立共享单车的市县进行沟通联系,了解了相关情况。并结合平江县城区实际情况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市民意见。

三、县城建设共享单车项目存在的困难

(一)县城区规划配套不完善

一是老城区人行道狭窄,没有设立专门自行车道;二是共享单车需要设立几十乃至更多(40m2至100m2)自行车停放点,我县城区目前无法满足基本要求;三是此项建设用地,目前政府暂未列入城市规划。今后,在城市规划建议过程中,我局将对共享单车建设事项及时上报政府,建议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有差距

从长沙株洲对共享单车管理情况来看,因使用人员素质差别太大,市民使用后有不按规定停放,乱丢乱弃的现象。有的停放点本来只能停放二三十台单车,但市民为了自身方便,只要是停放点,不论能否停放,随意丢放造成单车成堆,严重影响市容,阻碍市民出行。不但没有收到理想效果,反而增加了城市的管理难度。

鉴于以上原因,经请示县政府和与县创建办商榷,一致认为应暂缓实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5月14日

承办负责人:邓习文     联系电话:13874000918

承  办  人:吴  鸿     联系电话:13575075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