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环保局 2019-05-2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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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复字[2019]1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彭伟大常委:

您提出的《关于三阳乡万古村、甲山村金矿尾砂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有效治理历史遗留涉重金属污染,我县于2013年申报了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江东、大南金矿涉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于2013年12月动工,2014年7月完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南尧工区及大洞工区的10个金矿整合为大南金矿;对江东、大南金矿区周边历史遗留的海公湾尾矿库等11座无主尾矿库封场闭库;对保留的垂拱洞、张家坡2座尾矿库进行初期坝加固,修建导排沟、堆积坝覆土、植被恢复等处置措施,修建了废水收集处理系统2套;对江东、大南金矿区及周边历史遗留的湾屋等5处废石进行清理,修建挡石墙和截排洪沟、覆土、植被恢复等安全处置;对遗留的11座选矿厂厂房、生产设施进行拆除,清理后场地覆土、植被恢复等。省环保厅于2015年3月17日下达了上述项目的竣工验收意见(湘环重验[2015]22号),项目区域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二、提案中所提到的“据调查,目前,万古村、甲山村境内没有治理历史遗留尾砂堆共有6处。即万古矿区马槽里、金甲寺、桃基湾、小横洞、黄牯脑、甲山村,堆体体积约为30万立方米。”其中马槽里等5处尾砂堆实为大洞矿区范围,该区域已被列入2014年实施的平江县万古矿区历史遗留无主重金属尾砂治理二期工程(原大洞矿区),申请中央资金800万元,现已实施完成。岳阳市环保局于2017年7月31日下达了对该项目的验收意见。(岳环重验[2017]3号)

主要内容:〔1〕将金甲寺和桃基湾处堆积的尾砂挖掘并运送至马槽里,同马槽里尾砂集中处置;将黄牯脑处堆积的尾砂挖掘并运送至小横洞,同小横洞尾砂集中处置。〔2〕老虎洞尾矿库渗滤液处理:在老虎洞尾矿库下游新建一座渗滤液收集与处理池,渗滤液处理规模为20m3/d。〔3〕小横洞尾砂库治理:在将黄牯脑处尾砂转运至小横洞集中处置后,对小横洞尾砂库进行闭库封场治理。〔4〕马槽里尾砂治理:在将金甲寺和桃基湾处的尾砂转运至马槽里集中处置后,对马槽里尾砂堆进行就地处置。〔5〕生态恢复工程。

项目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明显,项目实施后,老虎洞废水处理站出口中PH值、CODcr、SS、总锌、总铜、硫化物、总铅、总镉、总砷、总镍、总铬、六价铬、氰化物污染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老虎洞废水入大洞溪排口下游500米的水质中PH、砷、镉、铅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限值;可削减重金属砷8.91kg/a。(见市环保局验收批复)

三、提案中涉及的三阳乡万古村、甲山村历史遗留尾砂重金属污染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三阳乡人民政府为项目申报业主。我们正积极与三阳乡人民政府对接,拟申报“平江县三阳乡万古村湛坳(江东水库上游)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整治项目”,此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场调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我们将优先纳入项目申报范围,同时积极对接三阳乡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项目申报成功。

四、省生态环境厅现已下达了项目申报流程文件,对项目申报程序进行了规范,相关申报流程如下:

1、首先由省厅下达项目申报通知,通知中明确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申报类型主要为两类:(1)治理修复类,需确定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且近期将开发利用的;(2)风险管控类,主要针对遗留的重金属废渣污染。因申报项目需准备的资料较多,编制场调报告、实施方案和环评等资料均需提前准备。

2、资料齐备后提交岳阳市环保局进行审查,由市环保局邀请省厅所建立的专家储备库名单中的专家进行评审后,出具审查意见上报省厅。

3、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后根据相关规范,将项目划分为A、B、C三个类别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其中A类项目有望实施;B类需进一步完善,列入下一步范围;C类则暂不予以考虑。

4、A类项目的相关文本仍需按照审查意见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方可正式纳入成功申报范围,等待资金下达。

感谢您对平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1日

承办负责人:李洪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郑勤根  1877305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