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教育局 2019-06-1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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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字〔2019〕11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朱霞光等政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学校良性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提高乡村任教青年教师待遇问题。我县全面落实《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充分保障乡村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全面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教师人才津贴,吸引更多优秀教师真正“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还建立了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和表彰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在职称晋升上,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

2.关于城乡校际间结对帮扶。我县多年来一直落实城乡校际间结对帮扶政策,县局还制订了《平江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学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活动,要求结对帮扶坚持硬件与软件帮扶并举,在办学思想、学校管理及组织建设、办学特色、教师培训、教育质量和校园文化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加强教育理念、信息、资料等优质资源的共享。

3.关于增加农村初中就读重点高中的名额。县人民政府每年制定的中招政策规定,平江一中作为我县唯一一所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为1080人,除专业生招生计划外,文化生招生计划为1000多人,其中830人计划指标分配到校,确保农村初中生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远远超过省定50%指标分配到各初中校的标准。

4.关于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经费投入。我县一直坚持改善条件、优化配置、提高质量的原则,按照教育强县的思想,大力推进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化学校建设,妥善解决寄宿学生的住宿、就餐及上下学交通问题。从2010年至2016年完成合格学校建设248所,使教育资源配置更合理、规范、优化,极大提高了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

2018年我县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县和湖南省教育强县。

感谢你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4日

承办负责人:邓焕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均元    1397407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