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2019-07-1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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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函〔2019〕82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陈红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加强我县医疗行业境保护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我局于2018年11月开展了全县医疗行业的医疗废物废水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加强了对医疗废物废水处置设备的完善,建立了全过程医疗废物废水的监管体系,落实了医疗废物违法处置,废水超标排放的责任追究。

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处置程序建立已经日趋完善,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暂存环节在卫健局领导,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监管下目前运行情况基本正常。

二、医疗废水处置工作滞后,给全县环保工作带来负担。

我县卫健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具体监管工作。卫健局先后组织了多次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各乡镇卫生监督所协管员,进行了医疗废物废水的专项处置流程业务培训,监管业务培训会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也将医疗废物.废水监督管理作为了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的重点。目前我县民营医院基本都安装了医疗废水处置设备,并按要求日常运行,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我局准备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医疗污水处置的建设步骤,建立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对污水进行合理、合法管理。

二、建立医疗污水的监测排查机制。加强定期自查,指定经污水管理培训合格的人员专人具体负责污水管理工作。

三、污水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要落到实处。

四、把满足医疗废水处置要求作为新设立小规模医疗机构的基本审批条件。

五、由环保部门与卫生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在一年两次联合检查的基础上,建立更为紧密和高效的协作执法机制,增加不定期检查,并严格按规定处罚。

六、请求县政府给予各乡镇卫生院经费支持,作为医疗污水建设的专项资金,由卫健局监管资金去向并向县政府作出汇报。

感谢你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叶然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万里丰  0730—6699967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