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教育局 2019-06-20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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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字〔2019〕9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陈龙江等政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顿在职教师参与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县教育系统在职教师参与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或引导、组织学生成建制参加社会各种补习班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整顿。

1.建立机制,加强教育部署

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督导室、办公室、基教办、职成股、法规股、人事股、安保股、师训办、技术中心、机关纪委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各学区、县直学校成立相应的整治机构。

为营造整治工作氛围,形成高压态势,我局先后两次召开整顿部署会。2019年3月13日,召开在职教师参与违规办学整顿动员部署会,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长作专题报告,会议学习传达了省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工商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8]8号),各单位递交整治工作责任状。5月21日,召开了全县县直学校正副校长、学区正副主任、初中学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民办学校正副校长、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再次部署整治工作。所有在职教师签订承诺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印发臻家长公开信,形成从严整改态势。

2.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2018年3月27日,我局印发《平江县深入整治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和办班补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内容和责任。2019年1月20日,出台《平江县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对象和工作步骤,加强过程监管,建立整治工作月报制度,落实各学区、学校工作责任。

3.加强监管,严肃查处问责

我局始终坚持师德师风教育为首,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拒绝参与各种社会力量办学,切实维护教师形象。县纪监委派驻纪检组、教育局纪监室对在职参与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问题实行“零容忍”,迅速核实,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到目前为止,已核实3名在职教师违规行为,并作出了严肃处理。

4.巩固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将聚焦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结合实际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制度,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平江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邓精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智     13974097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