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3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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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食药工质字〔2018〕3号A类

王诸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放和规范乡镇集贸市场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集贸市场作为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集中经营场所,为方便群众、活跃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局作为市场监管行政监管部门,近年来,在加强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加强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在全县开展了“扫雷”“护源”“护苗”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对农村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到7月底止,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760人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53起,销毁不合格食品1500公斤,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加强农村集贸市场日用消费品监管。为保障农村集贸市场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我局组织开展了打假扫劣和产品质量抽检行动。今年以来,开展打假扫劣专项行动6次,抽查日用品、保化品等日常商品187批次,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案件42起,销毁不合格产品850公斤。

三关于乡镇集贸市场开放和规范建设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市场建设实行“管办分离”政策,县里也成立了市场建设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市场建设和规划管理。我们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许可登记和商品质量监管任务。市场规划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家兴办、部门监管”原则。同时,地方党政也要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工作。

总之,农村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市场监管工作也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抽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农村消费市场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钟  晓  13874000186

承  办  人:刘  勇  13789040123

吴登平  1348776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