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1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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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资字〔2018〕22号B类

钟立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旅游用地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回复

(一)计划不足,用地供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自我县开展全域旅游工作以来,我局主动与旅游发展部门对接,尽量保证引进的旅游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为用地报批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对旅游用地报批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做到了应保尽保。近年来,没有旅游项目用地因缺少计划而耽误上报省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关于存在协作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

用地报批工作是一个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外部涉及发改、国土、林业、环保、规划、城投等多个县职能部门。我局内部涉及勘测中心、土地规划、建设用地、耕地保护、地籍管理、信息中心、征拆中心等业务股室和中心、队,因此涉及面非常广,但不存在用地多无管理的问题,只是相关部门各自站在各自部门法律法规上办事,存在相互制约的问题,相信在中央机构改革后,会有一个较大的改善。

(三)关于审批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的问题

旅游用地的报批,我局从2017年开始均由原来的单个项目组卷报批方式改变成以城镇建设批次用地报批方式,报批资料由原来需要的16项资料简化为10项资料,方便了用地单位或县城建投组织的用地报卷资料的组织。

二、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我局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和《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8〕10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和旅游发展规划,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支持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二)建议县政府今后将全县的旅游项目用地列入县重点工程办的督查范围,统一组织管理,统筹规划协调,限时督促各职能部门办理用地报卷资料的前置审批,简化流程和手续,提高旅游项目用地的报卷效率。国土部门将列入县重点工程管理的旅游用地项目优先列入计划,优先安排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安排报卷进窗审批。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邹放舟  联系电话:13808407126

承  办  人:李荣生  联系电话:1378603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