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8-0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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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文广新字〔2018〕12号B类

汤庆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整治平江县图书馆新馆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对全民阅读、文化自信都作出重大部署,更加凸显出图书馆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今年11月4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这部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公共图书馆投入,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明确了加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和要求。

平江县图书馆是国家公共一级图书馆,湖南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是我县极为重要的精神文明窗口,是文明城市验收评比必检单位,县图书馆即将拆除,为满足20多万城区居民的阅读要求,县图书馆新馆建设迫在眉睫。

根据国家颁布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图书馆应单独建造,满足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入口,馆址应以环境安静,远离噪音污染,尽可能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同时应留出足够的户外空间、缘化面积,营造安静的读书环境和读者交通工具的停放,满足人流、车流的需要,满足图书运送,装卸和消防疏散。在县图书馆建设时,应规划设计好图书馆如何与互联网技术相融,如何建设好总分馆图书管理平台,如何建设自助图书馆,如何让图书馆公共资源向基层农家书屋延伸,更好的服务城乡基层群众,如何按国家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平台,向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平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8月2日

承办负责人:凌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汤庆隆  电话:13874002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