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1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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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食药工质字〔2018〕1号A类

李思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平江谷酒行业、打造平江经济新名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江谷酒是我县传统品种,采用传统固态法工艺酿制,一般以家庭酿酒作坊形式存在,在我县尤其是农村有非常大的市场基础。历年来,县酒管办非常重视该行业的规范和指导,尤其是机构改革以来,县酒管办并入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酒类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出台相关的许可政策,部署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维护了我县酒类市场秩序。

在行政许可方面。去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施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省食药监督管理局下发《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今年1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岳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2018版)》,正式明确了第1501项“传统固态法生产的白酒”为食品小作坊可申请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我局严把酿酒小作坊许可关,对申请办理小作坊许可的,联合各基层监管所开展前期指导,对生产条件差、整改达不到办理条件的无证小作坊,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指导其完善生产条件,填写申办材料,送检试制产品,及时发放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今年来,已审查发放酿酒小作坊许可证27家。因酿酒小作坊许可刚刚开始实施,酒类产销监管基层所基础比较薄弱,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要求,在每个所明确了一名酒类产销管理专干,同时结合网格巡查监管制度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酒类流通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分别普查登记造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其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场所、原辅材料采购等信息予以登记,建立健全了监管档案,及时发现和排查风险隐患,消除监管“死角”。对无证无照的酿酒小作坊,各所均上门宣传政策,开展现场检查,并下达警示通知书,责令各无证照小作坊积极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艺水平,创造条件申办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合法经营。

在质量监管方面。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我局制订了《关于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酒类产品生产、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4月份,根据省食药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酒类产品违法行为专项稽查行动的通知》(湘食药监办〔2018〕28号)精神,针对酒类产品常见的勾兑甲醇、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通过投诉举报、日常监管、执法检验等途径,收集违法线索,集中查处,净化酒类产品市场。5月份,根据岳阳市食药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岳阳市食品行业无证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源发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的底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食品行业无证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此外,我局还开展了自制药酒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酿酒小作坊和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经营自制散装药酒的经营行为,自制药酒的白酒是否采用合法生产的酒类原料,使用的配料是否是食药同源的物质,对经营户存在的购进原料未审查资质、自制产品未取得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等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户限期整改。今年来我局共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6次,出动执法车辆56台次,执法人员458人次,检查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82家,检查酒类经营者178户,检查餐饮经营户18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8份,立案查处酒类违法案件6起,查扣不合格酒类商品5个品种86瓶。

在品牌扶持方面。商标工作也是我局职能之一,我局对有自愿申报注册商标的企业,全程提供帮扶指导,协助进行商标查询、资料申报等工作。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塑造各自品牌形象,可选择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等,还可以申报省市名牌产品等。

总的来看,我局在酒类产销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工作、努力作为,加强对酿酒小作坊的监管和指导,努力提升我县传统谷酒的生产水平,提高平江谷酒的知名度,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2日

承办负责人:钟  晓  13874000186

承  办  人:方  家  13762049079

吴登平  1348776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