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8-0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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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纪字〔2018]〕2号A类

陈红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去陋习、树新风活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的问题

2017年以来,我县“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共分为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全面推进三个阶段实施。前期宣传阶段,各单位高度重视,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墙报横幅、倡议书、公开信等形式,全面对“治陋习、树新风”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同时,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升学期杜绝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清明生命文化节和绿色生态殡葬主题宣传月等活动,通过设立大型公益广告牌30余块,出动宣传车20台次,张贴墙体固定标语3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等方式营造氛围,让人民群众自觉参与专项行动中。另外,注重树立正反面典型,一方面严肃查处违规操办婚丧事宜案件,另一方面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关于“倡导火化和奖励”的问题

2017年5月,县委下发了《平江县推进“治陋习、树新风”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不办”的社会新风尚,其中提倡丧事简办方面,提出了“提倡火化安葬,严禁违规建墓,筑坟立碑”、“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简化治丧仪式,治葬期间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用电子鞭代替”、“严格控制席面桌数在10桌以内,不设酒、不摆烟,每桌总价控制在300元以内”和“葬礼礼金方面,非亲属人员葬礼礼金不超过100元”等规定。去年以来,全县火化率同比提高27%。2017年12月,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并下发了《平江县殡葬改革2018年至2020年行动规划》和《平江县2018年殡葬改革工作方案》,修改完善了《平江县2018年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计划》,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进行了具体明确。同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进镇、村公墓山建设。2018年来,全县共制止违规土葬3起,整改活人墓、超标墓624座,实施绿色生态方式安葬259例。投入1000余万元,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50个,其中25个已投入使用,12个已完成选址、规划设计,13个正在申报中;投入200余万元建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1个;半年共有1419人享受惠民殡葬补助150余万元。

三、关于“加大打击力度,禁止大操大办”的问题

按照“党委主责、乡镇主抓、村级主体”的工作思路,我县各单位党组织把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全县542个村(居)按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规定,建立村规民约、设立红白理事会全、签订承诺书,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工作成为村级管理常态化工作。2017年4月以来,全县红白理事会已及时制止各类无事酒2329起,节约资金11638.54万元。另外,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人员,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违规操办婚丧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陋习深入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突击式”明察暗访。今年1至6月,共发现不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问题线索22条,其中交乡镇由村级红白理事会上门督促和劝导15条,移送涉及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线索至案件监督管理室7条。同时,县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指向明确、可查性较强的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线索采取重点查办、提级督办方式,及时调度跟踪督促。去年来,共查处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11起,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一律点名道姓进行了公开曝光。

目前,我县“治陋习、树新风”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群众观念转变难、公墓山全面建设难、违规行为监管难等问题。后段我们将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一是造浓氛围,进一步扩大范围、丰富形式,把宣传教育做细做实做经常,让文明意识深植每一个家庭。二是创新活动,创新开展送戏下乡、集体婚礼、网络追悼、文明评比等主题活动,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三是全面推进“拆、改、建”活动,深入推进“拆除活人墓、改建豪华墓、建设公墓山”活动,全面优化我县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推进殡葬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四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纪委牵头、部门协同的监管机制,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投入机制,村民约定、红白理事会主导的自治机制,切实把“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这项全县大事、民生实事抓常抓好,为脱贫奔小康助力,为文明平江添彩。

感谢您对“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平江县纪委

2018年8月7日

承办负责人:余振之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熊勤学  0730-6263535